close

http://goo.gl/URy8ZL


北市府日前通過公辦都更實施辦法,今天上午再成立「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」,未來因應不同案件討論,由政府擔任實施者,透過公辦都更引領民辦都更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,公辦都更除了可提供大量公共住宅,還能實現居住正義,而民辦都更遇到困境,也由市府出面執行。但北市自從文林苑事件後,都更條例36條遭批為「惡法」,北市府為此提請大法官解釋,林欽榮今出席專案辦公室揭幕時指出,都更條例36條被簡化為「代拆條款」,但大法官釋憲結果,市府代拆並不違憲,因此市府將回歸母法,由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核。包含永春警察宿舍與內湖合家歡在內的社區,都面臨在民辦都更的過程中,取得拆除執照、建照,住戶搬出多年,卻遲無法執行。因此未來在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,由局長擔任主席協調都更爭議,但若要由市府執行拆除,必須上簽市長,由市長指派主席並代拆。林欽榮說,實施辦法實質上限縮局長的權力,並提升到府級程度,象徵未來北市府針對都更案的重大決策,都由市府與市長承擔責任。至於北市府今年1月宣布公辦都更8+2旗艦計畫,其中一處中正區水源營區今天突然換成同樣位於中正區的華光社區,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,水源營區範圍包含外圍避難公園的規畫,整體施作時間太長,相較華光社區閒置多時且與國產署密切溝通許久,只要確定開發方向即可快速啟動,因此稍微調整順序,而非不開發水源營區。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今表示,未來都更爭議若涉及市府代拆,將上簽至市長,由市長指派主席並實施代拆。記者邱奕寧/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
9EBC9776E8DF412D
arrow
arrow

    ty1j32t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